经过5年议案的实施,我省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的制约,仍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一是机电排灌建设任务仍然繁重。目前全省贫困地区仍有74.68万千瓦农村机电排灌工程、1335宗水轮泵工程需要建设,其中小型农村机电排灌重建和技术改造工程51.44万千瓦。二是部分地区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由于议案实施行政区域属贫困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加上个别地方认识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思想,个别市、县的自筹资金难以落实到位,部分地方只能用省级补助资金完成议案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三是机电排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规定,相当部分农村机电排灌工程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管理。由于税费改革后,部分地区农业水费难以收取,加上地方财政薄弱,大部分由镇、村管理的机电排灌工程管护经费不足,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设施容易再次老化失修而影响工程效益。鉴此,省政府将在议案结案后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巩固议案成果,推动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生产力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把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指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水利、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推进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步伐。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结合目前省级财政状况,省政府将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省财政从2010-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巩固议案建设成果,切实加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管理和机电排灌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充分调动机电排灌工程所在地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着重解决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大、效益显著、急需更新改造的小型骨干机电排灌工程,推动本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从2013年起,省政府将在省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加大省级补助规模,不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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