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减少用水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机电排灌工程不仅增强了农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逐步解决了农业用水难问题,减少农民用水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如陆河县为解决东坑镇富口、凹子背两村之间的农民用水纠纷,于1974年兴建了富口水轮泵站,但1997年“10号”台风期间当地遭受百年一遇特大洪水,该水轮泵水陂被洪水冲毁,多年来一直无法得到修复,下游450亩农田用水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议案项目富口水轮泵站在2006年汛前建设完成后,群众用水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缓解了农田用水紧张矛盾。翁源县江尾镇泉岭、秀丰两村的村民,曾因争夺生产生活用水发生纠纷,甚至出现械斗现象。该镇2008年度议案项目钟屋电灌站建成后,泉岭、秀丰两村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两村村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四)理顺排灌总站管理体制,提高了排灌工程管理队伍素质。
议案实施期间,各地认真执行省编办、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机电排灌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问题的意见》(粤机编办〔2006〕282号),并结合水管体制改革,突破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15个地级市71个市、县级排灌总站的改制任务。按照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分离、整合现有机电排灌总站管理职能,将机电排灌行政管理职能回归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养护维修、经营服务等任务推向市场;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定编定岗,与改制前相比,改制后71个市、县级排灌总站核减总站在职人数946人,核定事业编制825人,财政年核拨经费1177.23万元,有效解决了市、县级排灌总站管理职能不清、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不落实等问题。
各级各部门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工程管理等手段,逐步提高机电排灌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议案实施期间,在省总工会、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的支持下,省水利厅多次承办机电排灌技术工人技能培训、鉴定和竞赛活动,累计开展初、中、高各等级技能培训及鉴定1165人次,鉴定合格929人次;开展技能竞赛91人次,其中66人获技师资格,1人获省总工会授予的省“五一”劳动奖章,5人获省劳动保障厅授予的“广东省技术能手”光荣称号。为提高全省机电排灌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议案项目监督管理,省水利厅先后举办了7期机电排灌工程GIS信息系统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250人次,学员覆盖全省所有市、县级用户。
三、下一步加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