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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各级政府把议案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议案建设领导小组,落实目标责任;制定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议案工程建设管理。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水利、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议案顺利实施。

  议案实施5年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累计投入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资金117677.44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80000万元,市、县政府自筹37677.44万元。完成机电排灌工程3043宗,其中重建工程311宗、32860.5千瓦;技改扩容工程1978宗、170213千瓦;水轮泵工程754宗。较好完成议案实施范围内的15个地级市71个市、县级排灌总站的体制改革任务,理顺了管理体制,落实了管养费用。

  二、实施议案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议案5年来,我省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许多年久失修、运行不稳定的工程得到有效修复,一批新项目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取得了明显的综合效益。

  (一)增强除涝抗灾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机电排灌工程是水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议案,全省一大批老化失修的机电排灌工程得到及时重建或改造,除涝抗灾能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议案实施期间,我省先后多次遭受台风、强降雨袭击,但经过改造或重建的机电排灌工程在抗灾救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梅县程江镇八角亭电排站在2007年的“6.9”洪水中,连续运行36个小时,累计抽排内涝水约55万立方米(相当于一座小型水库),使涝区没有出现水浸现象,保障了涝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议案实施5年来,全省累计新增、改善排涝面积147.74万亩,捍卫产值544.13亿元,保护人口545.49万人。

  (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机电排灌工程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解决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村面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如恩平市大槐镇部分农田由于干旱缺水,水稻产量较低,出现农民弃耕现象。该镇高新水轮泵站建成后,有效改善灌溉面积1900亩,使粮食产量单产增加20%以上,弃耕农民又主动复耕。一些地方通过实施议案,农田灌溉保证率大大提高,当地农民改变了传统的耕作习惯,种植经济作物和冬种北运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如高州市孖带塘电灌站技改扩建后,灌区群众增种甜玉米1000亩,亩产量达1400公斤,年增收约300万元。据统计,实施议案5年来,全省累计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5.57万亩,受益人口503.7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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