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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的指导意见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配套,把加快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技术研究、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间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型电力电子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器件及模块封装测试企业,落实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通过组织开展产业推进会、高层论坛、产品展示等各种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电力电子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的投入,在年度科技发展、技术攻关、引进消化吸收、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各类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计划中,将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以新型电力电子产业链中基础条件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为依托,针对自主创新、产学研联合、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专项工程,重点支持电力电子核心芯片、器件、模块、整机装备、专用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企业的支持。通过招商引资、发行股票、债券、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三)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鼓励新型电力电子芯片、器件、整机装备和材料生产领域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新型电力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新型电力电子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技术、投资、市场、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加强产学研联合,积极吸引国内外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或与我省联合设立实验室、研究机构和技术转化基地,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高研发能力,提高新型电力电子类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四)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提供人才保障。结合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鼓励在电力电子企业设立“泰山学者”岗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等多种方式引进学科技术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营造人才引进的良好环境,积极落实并推动国家“千人计划”、省“万人计划”的实施,通过资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切实可行的方式,吸引国内外高端专业人才落户山东,以提高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和管理能力。鼓励省内高校创办与新型电力电子芯片设计、封装测试、应用研究相关的特色学科,培养造就高层次科技研发人才、实用技术人才。重视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工作,多种措施并举,培养造就一支优秀企业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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