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配套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有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下发的有关文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等情况。
2.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资金投入及具体使用情况。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含流动儿童接种)情况。
1.各县市区2008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人次数;2009年1月至9月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人次数。
2.儿童接种情况调查。在调查县(市、区)选择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调查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1日出生的儿童10名,每县(市、区)共计调查30名儿童,进行接种情况的调查。
3.接种情况市场快速调查。在被检查县(市、区)的县城(市区),从集贸市场中快速调查20名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1日出生的儿童进行接种情况的调查(无论是流动儿童还是常住儿童,只要发现调查对象,均进行调查登记)。
4.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1个乡镇,在县城区(市区)和该乡镇分别随机抽取1所小学和1所托幼园所,每所小学随机选择一年级、学前班各1个班(无学前班的选一年级2个班);每所托幼园所随机选择1个班,调查了解该县2008年和2009年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及开展检查工作情况。
四、检查范围及方法
各县市区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自查范围原则上覆盖到辖区所有乡镇,自查方法由各地根据检查内容确定。市级抽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2-3个乡镇。
五、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09年11月3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南阳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自查。自查表格数据和总结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于11月3日前报市卫生局。
2、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09年11月3日-11月8日,市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1月9日-12月底,各县市区根据《南阳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检查方案》有关内容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免疫规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