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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 受委托,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

  (三) 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 办理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综合管理5大类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五条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资格:

  (一)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三) 关心热爱应急管理工作,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 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 专家组成员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自动离职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专家组成员,按程序报批。

  第六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以上要求推荐专业领域以及相应专家人员的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应急办汇总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颁发聘书,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专家组日常工作的开展方式如下:

  (一) 每年择时召开专家座谈会议,研究安排专家组年度工作。

  (二)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有关应急管理专项工作。

  (三)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启动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程序。

  (四) 根据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由专家组组长主持,研究确定年度重点课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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