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09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苏科计[2009]2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江苏产业的高端发展,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更深层次、更高层面的产学研联合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江苏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组织推荐2009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包括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三类。围绕《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技术纲要》,优先支持列入2009年省科技创新“138行动”及八大工程的项目。
1、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围绕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创新型园区建设目标,着眼于江苏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主要支持重点创新型园区联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建设,为产业集聚和高端发展提供支撑的重大创新载体,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为海外留学人员来苏创新创业提供重要创新平台,实现高新区以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引领发展的战略性转变,使高新区成为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2、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技术新兴产业培育需求,引导、鼓励企业主动介入早期研发,支持企业出资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技术领域开展应用导向的重大基础性原始创新和前瞻性研究,以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的原创性科技成果,为我省未来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储备,不包括一般性的产品开发或工艺改进等。
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等产学研服务机构,促进高校与省内企业之间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推动高校与企业面向产业需求联合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专利技术转化,优先支持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推荐条件
(一)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1、围绕高新区创新型园区建设目标,制定创新型园区建设详细规划,且围绕园区一个产业重点打造一个重大创新平台,高新区联合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出资建设具有鲜明特色,体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创新水平的重大创新载体,省资助经费将根据创新型园区建设情况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