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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苏科计[2009]31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围绕《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技术纲要》和江苏科技创新“八大工程”的实施,以推进产业创新国际化和世界先进成果向江苏转移为目标,积极抢抓当前国际科技资源加速流动的机遇,立足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国家,加大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的力度,重点推进国际先进技术向江苏转移应用和海外科学家为江苏创新服务,促进更多的海外优秀创新成果和杰出科技人才集聚江苏。现将2009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09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主要支持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国际产学研合作、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三类项目。
  (一)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
  落实省政府与以色列政府签署的关于产业研究和开发双边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以色列与江苏在高科技研发与产业化方面的互补优势,共同支持双方高科技企业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高技术领域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移等合作项目。江苏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工业贸易劳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将分别为江苏和以色列的合作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部分合作经费支持。
  项目申报条件:(1)以与以色列开展产业研发合作的我省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技术、商业和资金实力,能够将研发成果产业化。(2)项目以技术应用、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联合研发新产品或新工艺,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对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具有带动作用。(3)项目合作双方需同时向各自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即江苏省的项目承担单位需向江苏省科技厅申报项目材料,同时以色列合作方需就同一合作项目向以色列工业贸易劳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申报项目材料。(4)项目双方承担单位就项目合作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省拨款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合作项目中的江苏承担单位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成果推广应用等费用。
  (二)国际产学研合作项目
  积极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国际技术合作的机遇,大力推进国际产学研合作和跨国技术转移,具体支持内容包括:(1)技术转移。支持我省企业到国外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和装备,推动海外先进技术向江苏转移,在江苏转化。(2)企业“走出去”研发。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以收购、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利用海外人才、科研条件和环境等研发资源在境外开展研发活动。(3)国际技术转移洽谈对接活动。支持全省统一组织或以省市联动方式开展的专题性国际产学研合作和跨国技术转移对接洽谈活动、境外科技招才招商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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