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广告业务的通知
(皖旅质监〔2010〕6号)
各市旅游质监所、各旅游企业:
为落实国家局《
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打造安徽旅游诚信品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切实保证旅行社所刊登广告的真实性,便于游客知晓旅行社的信誉度,经研究决定,从6月10日起各旅行社在报纸、电视等媒体所刊登广告或宣传页上,除注明合理价格、线路外,必须备注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及安徽旅游诚信通代码,请各市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市所属旅行社,并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违规旅行社年度考核将予以扣分或降低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