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我市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保管、维护、更新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测量控制系统和测量标准化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表示和向社会出版及展示的地图;承办全市各类测绘单位资格审核、认证的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和确认地籍测绘成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市规划控制区的测绘、坐标系统的建立、修正及保护工作。要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增强工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1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县级测绘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落实,落实县级测绘管理机构、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测绘行政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进一步明确乡镇国土资源所测绘管理职能。
(四)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在全面提高现有测绘管理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高素质测绘管理人才。完善以测绘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在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打造具有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三支人才队伍,使队伍建设很好适应我市测绘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加强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告急处理测绘装备体系,加强基础测绘生产基地的设施和装备更新,提高野外测绘高新技术装备水平。
(五)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做好对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从业单位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熟悉测绘、应用测绘、重视测绘、支持测绘,营造测绘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完善县市区测绘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测绘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办法。认真作好责任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使其成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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