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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省粮食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省粮食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粮组〔2010〕21号)


各总支、支部,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党委:
  现将《省粮食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请于2010年6月8日前送局直机关党委。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省粮食局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要求,根据省直工委直工字[2010]22号《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局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在局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对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对于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粮食工作大局和机关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践载体和重要任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自觉的行动,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中。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省委提出的“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安徽崛起争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坚持从粮食部门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局直机关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局科学发展的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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