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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路渡口过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老口、中楞公路渡口过渡费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
  标准

备 注

1

两轮摩托车

元/辆.次

1

 

2

边三轮摩托车

元/辆.次

2

3

轿车、吉普车、手拖、后三轮机动车

元/辆.次

8

4

0.5吨(含0.5吨)以下的各种货车(包括农用车)及12座(含12座)以下的各种客车(包括面包车)

元/辆.次

8

5

0.5吨以上至2吨(含2吨)的短厢车(包括农用车)、12座以上至24座(含24座)以下客车

元/辆.次

10

6

24座以上至30座(含3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短厢车、0.5吨以上至2吨(含2吨)长厢车

元/辆.次

13

7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的长厢车、30座以上至40座以下(含40座)的客车 、 5吨以上至8吨(含8吨)的短厢车

元/辆.次

15

8

5吨以上至8吨(含8吨)的加长货车及带挂车

元/辆.次

18

9

8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货车及各种车型的吊车、装载机、平板车、三轴车和40座以上的客车

元/辆.次

20

10

单独过渡的危险品车(硫酸车、汽油车、柴油车及易腐蚀、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品等各种车辆)

元/辆.次

80

11

超长、超宽、超高、超载(按交规要求规定)的车辆

元/辆.次

按同类车辆加收50%

12

日间包渡费

元/船.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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