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10]15号 2010年06月24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
近年来,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确定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重大机遇,奋力推进“两个加快”,经济发展逐步向好,但部分行业重复建设的倾向有所抬头,水泥、多晶硅、平板玻璃等产业投资过热,部分地区违规审批、未批先建等现象时有发生。
水泥:截至2009年底,全省落后水泥产能约5800万吨,已建成新型干法水泥产能6000万吨,核准开工产能近6700万吨,此外,尚有拟建产能约3500万吨。若全部建成,全省水泥产能将超过2.1亿吨,人均产能达2.3吨以上,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将形成严重过剩。
多晶硅:全省已建成产能14060吨,拟建设计产能19000吨,全部建成后产能达33060吨。从全国范围看,2009年我国多晶硅已建成产能58000余吨,产量18300吨,在建设计产能60000多吨,近期产能已明显过剩。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太阳能电池98%用于出口,由于多晶硅耗能巨大,相当于大量输出国内紧缺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