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顿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社会关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领导组及办公室牵头负责该项工作。各派出地人民政府和派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确保按期、高效、优质完成任务。
(二)严格执行纪律。我省驻京办事机构的撤销和规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0〕8号文件规定,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确实政策界限模糊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不可擅作主张。
(三)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撤销过程中重点和难点是国有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派出地人民政府和派出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要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人员安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整个整顿和规范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四)做好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从2010年6月1日起,每周五各市和有撤销任务的单位要把工作进展情况报省领导组办公室。省领导组办公室每周一以简报的形式报有关领导,以便随时掌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附件:1.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基本情况
2.拟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名单
3.拟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名单
附件1
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基本情况
我省共有34个驻京办事机构,其中,省级1个(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11个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或联络处,13个县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9个省直部门驻京办事机构。
(一)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1个)
山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二)各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11个)
1.太原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1988年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事业单位,编制10人,正处级。负责人胡琦伟。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培英胡同18号。固定资产1395.17万元。下设北京京太宾馆。
2.大同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1989年设立,大同市人民政府审批,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正处级。负责人张新平。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12区37楼。固定资产276.29万元。
3.朔州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1993年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人,正处级。负责人苏斌。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