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继续实施重大节能工程。突出围绕六大高耗能行业强化工业节能监管,围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市政服务、照明等领域强化社会节能监管,实施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太原、大同等市新建建筑节能试点。
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治理,加快城中村燃煤锅炉改造,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建设;加快28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确保119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正常运行。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10”重点工程。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重点推进干流堤防加固、调蓄工程清淤、人工湿地、坝顶道路和沿岸绿化工程建设,继续强化沿线污染治理,完成近期任务,实现干流常年复流和流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污染企业搬迁、关停、淘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其他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继续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致力生态兴省,不断提升造林绿化规模和质量,实施好碳汇造林项目,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全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加快实施“四气”产业一体化工程。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适度竞争、安全高效、加快推进的方针,完善相关规划,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瓦斯抽采利用区、天然气煤层气干支线以及城市输配管网和加气站建设。
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国家批复的《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煤炭、焦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农业等产业为突出重点,加快建立产业循环经济体系和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太钢集团、西山煤电、同煤塔山、潞安集团、焦煤古交电厂等先进企业和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全省循环经济统计考核体系。
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统计监测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措施和奖罚制度,不断巩固环境持续好转势头。
积极引导低碳经济发展。抓紧建立低碳经济引导促进机制,出台相关规划,明确减排中长期目标和推进落实措施,着力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引导低碳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