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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搞好培训工作统筹规划

  (三)制定实施新一轮培训规划,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需求,科学统筹和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力度和节奏,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制定全省农民工培训“十二五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市、县(区)以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 根据农民工自身需求,实施分类培训,不断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农民工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技工院校,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展6至12个月的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开展提升创业技能的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转移到工业园区就业和对涉农重大工程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农产品加工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组织开展培训。

  (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以实现就业为目标,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定向式、校企合作的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广“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建立培训与就业对接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六)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 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技能院校、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全面实施培训券制度,由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好资助贫困生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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