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通知
(宁科[2009]97号 宁财企[2009]295号)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2009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申报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及承担单位须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基本要求,具体参见创新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资助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各主管部门立项支持,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程序
1、在创新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上登录“创新基金网络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服务机构选择“南京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一并送交服务机构;
4、经审验合格后,服务机构进行初级激活,企业完成注册。
(二)项目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