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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09年度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推荐方式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推荐,须由各区县科技局、市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或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推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推荐组织是指经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中央、省属各部门在宁单位以及其它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个人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奖人、市科技功臣、市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等。上述个人可和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不在同一单位的同行专家,在其所熟悉的专业领域内共同推荐一个项目。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组织或个人应按《申报书》中形式审核内容的要求,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核审,同时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组织公章或专家签名。
  五、其它事项
  1、从2009年度起我市申报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将首先从我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
  2、《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南京市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可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载。
  3、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3日。此前未按国家科技部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补办登记后方可申报。
  4、受理地点: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人:张文利 电话: 83639289、83639290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申辰(包括有关软件程序事宜)、翟亚贞, 电话:83366902、83366901(Fax)

  附件1、2009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载)(略)

  附件2、《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
  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申报书》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A4纸型,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单独装订,不需另附加封面。指定附件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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