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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调查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调查的通知
(苏科办[2009]229号)


各省辖市、县(市、区)科技局:
  为准确把握全省产学研工作动态,加强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同时为9月份第二届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提供较为准确翔实的数据,拟在全省建立产学研合作网上直报系统,纳入全省科技产出统计体系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比较系统地产学研合作调查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科技统计体系;研究分析产学研工作现状,定期发布产学研公报;及时掌握全省产学研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和推进产学研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范围
  包括省辖市、市(县、区)科技部门和全省所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企业主要是: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尤其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已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特别是承担省(市)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业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与重点科教单位合作的企业(中科院、清华、北大、中电科集团和国防科工委系统等);已建立“校企联盟”的企业、各级政府和领导重点关注的大型企业(集团)及地方骨干企业。
  三、调查内容
  (一)地方政府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
  各地产学研合作情况与成效,包括地方政府与科教单位联合建立的产学研合作载体、形成的产学研联盟、政府投入的产学研合作专项经费与活动情况、政府与科教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情况等。
  (二)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情况
  企业产学研合作情况与成效,包括企业和科教单位基本情况、企业与科教单位产学研合作情况(共建载体、项目合作、科技咨询等);企业与科教单位产学研活动情况(规模、成效和引进培养人才等)。

  四、调查方式和周期
  (一)调查方式
  采取属地化管理、网络直报的方式,由各省辖市审核后网上提交,不上报纸质报表。首次填报时,应由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规定范围列出清单,报省辖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再组织填报,同时报省科技统计中心备案。各有关单位可登陆江苏科技统计网(http://www.jssts.com/),进入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情况调查进行填报。电话:85410384-611,联系人:马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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