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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通知
(渝建〔2010〕250号)


全市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帮助全市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履行质量责任的能力,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的通知》(渝建发〔2010〕72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建筑节能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市建筑设计单位(含外地在渝单位)技术负责人,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一)《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技术要点和条文解读;
  (二)《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操作应用;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09)技术要点和条文解读。
  三、培训、考试安排
  (一)本次培训分三期举行,培训时间均为一天。
  第一期培训时间:5月31日,培训地点:两江丽景酒店(渝中区黄花园双钢路3号);
  第二期培训时间:6月7日,第三期培训时间:6月8日,培训地点均在长城宾馆(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
  (二)集中培训后参加由我委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在培训时通知。
  (三)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考试费,教材及住宿费用自理,午餐免费。
  四、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承办。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建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的通知》(渝建〔2010〕160号)要求,各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成员应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培训,按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并于5月28日前将参培回执表(见附件)传真或电邮至市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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