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09年度政府目标管理任务先进县区和单位的决定
(定政发[2010]15号)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兴农强工、做大城市、扩充总量、提升水平,不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呈现出逆势攀升、基础夯实、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9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任务的先进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好的陇西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安定区、通渭县给予二等奖,各奖励4000元;渭源县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
二、对完成国土资源工作目标任务好的陇西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通渭县给予二等奖,奖励4000元;临洮县、安定区给予三等奖,各奖励3000元。
三、对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好的漳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陇西县给予二等奖,奖励4000元;渭源县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
四、对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好的陇西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安定区给予二等奖,奖励4000元;通渭县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
五、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好的漳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陇西县给予二等奖,奖励4000元;安定区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
六、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好的渭源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岷县、通渭县给予二等奖,各奖励4000元;漳县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市公安消防分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局、市农机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城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等1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各颁发奖牌1面。
七、对完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任务好的临洮县给予一等奖,奖励5000元;通渭县给予二等奖,奖励4000元;渭源县给予三等奖,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