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指导本地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阳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统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信息、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装备规划、财务计划;负责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监察法规科。
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制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制度;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制工作。
(三)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的餐饮服务许可;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四)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检测与评价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药品流通监管科。
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测药品广告。
(七)医疗器械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