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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政发〔201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拉萨市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拉萨市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力度,通过传、帮、带的方式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根据市政府2010年12件民生工作的重大部署,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拉萨市组织107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中级和初级工龄十年以上)下基层服务,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发展农牧区医疗卫生事业,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具有见效快、成本低、易实施的特点,能更好地发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人才、技术优势,对加快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及结构失衡是造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薄弱的原因之一。因此,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卫生工作支援基层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本单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中级和初级工龄十年以上)支援基层卫生工作。

  二、选派范围及期限

  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本单位中级和初级工龄十年以上且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下基层服务范围,以轮岗的方式下派到基层,以传、帮、带的方式,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基层培养出一支带不走的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市直卫生部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卫生机构服务,并定期到各乡镇卫生院巡回讲课,服务期限为半年(即从2010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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