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成散办[2010]28号)
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各区(市)县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办: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上半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工作,了解今年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究解决目标考核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依据《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成都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172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各区(市)县2010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成散办【2010】18号)要求,决定对2010年上半年散装水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2010年成都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中的内容。包括散装水泥使用量、使用率、供应量、供应率、编制散水发展“十二·五”规划、散水应用示范项目、散水行政执法、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宣传培训和基础工作,以及新增任务等部分。
二、考核方法
按照《成都市各区(市)县2010年度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2010年成都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以2010年1月1日至6月底完成指标为准,由各区(市)县对目标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并写出上半年目标自查报告。报告内容: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努力方向等。市散办将依照目标自查报告,就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部分区(市)县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形式:听取部门汇报,查阅被考核单位在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并逐项核实情况。
三、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0年上半年目标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照2010年目标任务,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区(市)县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努力改进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要以本次考核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