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督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进展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春节将至,为确保自治区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新农保试点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落实到位,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厅决定近期由厅领导带队,分别对各地落实宁政发〔2010〕10号文件等政策进展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宁政发〔2010〕10号文件精神,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二)新农保试点启动三县登记参保情况、基础养老金发放情况以及2010年拟开展自治区试点、地市级试点的准备情况;
(三)新农合移交接管工作进展情况;
(四)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
(五)化解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各类信访矛盾,维护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二、时间安排
2月5日至9日。具体时间由各带队厅领导自行安排。
三、人员及分工
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分五个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进行。
第一组:负责对银川市督查
组 长:周万生
副组长:罗成虎
组 员:王瑞锋 时若才
第二组:负责对石嘴山市督查
组 长:张学武
副组长:郑建国
组 员:孙晓军 李长存
第三组:负责对吴忠市督查
组 长:李宁顺
副组长:刘智谋
组 员:平建中 李茂青
第四组:负责对中卫市督查
组 长:武 平
副组长:马继凯
组 员:高治文 张 斌
第五组:负责对固原市督查
组 长:程锐娟
副组长:刘建军
组 员:候晓东 吴保国
四、工作要求
此次督查必须深入各市、县(区),通过组织召开有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详细掌握民情、了解民生,切实把基层的情况摸准,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督查除通知明确的内容外,可结合实际工作适当增加内容。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尽量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查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在厅务会上通报,并就有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