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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省新兴产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成立新兴产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和考评,制定年度推进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并将新兴产业培育工作任务分解到市地政府和委内相关处室,落实包保责任。各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督导服务组,负责督导服务市地的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的沟通和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实地考察推进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市地、责任处室的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融资贷款、土地、环保、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省市合作推进机制。完善上下互动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工作体系,积极与市地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研究确定各地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作为省市重点支持对象,在专项资金、融资担保、交通运输、电力保障、人才培训等方面,优先集中支持。

  (三)不断提升项目谋划能力和水平。依托我省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借助社会各界专家力量,在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方面,围绕产业链、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不断主动谋划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的大项目。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围绕石墨材料、碳纤维、半导体材料、LED、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型燃气轮机、现代中药、环保装备等领域,谋划一批精深加工项目,争取实现项目谋划工作的新突破。

  (四)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持重点,立足我省产业优势特色,积极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拉动力强、示范作用大的龙头项目,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沟通,争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项目库,取得支持,力争在去年中央预算内技改等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有新的增长。同时,要认真抓好数控机床重大专项计划等去年国家支持的项目群。

  (五)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抓紧出台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试行办法,与市地、县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降低贷款门槛。同时,研究建立“政银企”合作常态化机制。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举办项目银企对接会,组织企业与金融担保机构进行实质性对接洽谈,为大项目建设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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