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扶持20个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围绕先进装备、生物疫苗、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复合材料等领域,每年研究抽出20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重点项目。一是加大科技成果工业性试验的扶持力度。依托省内重点龙头企业,指定建立若干工业性试验基地,解决科技成果产业转化前工业性试验试用问题。对重点成果项目给予试验试用补贴,促进更多的自主创新成果进入产业转化阶段。二是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建设省新兴产业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在年内争取建立起重点行业知名专家数据库、科技成果数据库及企业技术需求库等,为校企间扩大技术交流提供平台。结合产业化进程实际需求,面向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招标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产业共性课题给予研发补助支持。三是激励企业加快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中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经认定的2009年度首台(套)产品,按企业2010年实现该产品销售额,给予企业扶持。四是加大创新驱动型企业培育力度。对承接重点产业化项目的企业,优先列入全省2010年创新驱动型企业培育计划,在-12-市场、人才、融资等方面享受政府重点扶持,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四)培育建设10个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围绕航空汽车、重型机械、农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硅基材料、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培育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一是引导各市地科学合理地做好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建设标准,搞好规划衔接和产业对接,促进基地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聚区。二是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共享度,完善服务支撑体系,提高承载能力,加强相同产业的聚集整合,吸引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向专业化园区转移,引导量大面广、规模较小的同类型企业向园区聚集,开展专业化配套协作,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效应。三是制定出台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扶持办法和省内配套产业扶持办法,重点围绕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服务外包、节能环保等产业,认定一批新兴产业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其中争取2至3个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项特色工业园区的产业承载功能和水平,增强招商引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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