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新建孵化器项目:重点支持由社会力量新办的孵化器,主要是提升孵化器为企业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要求新组建孵化器且运行一定时间,并聚集了一定量的企业;2009年通过市级孵化器的认定;孵化器主体是独立的运行主体,且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运作团队。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专项,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为重点,支持产业共性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和公益研究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三类服务平台建设,以提升全社会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创新创业。要求:
①产业共性服务平台:主要围绕在产业园区、孵化器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等园区,建设以分析检测、试验验证、共性加工、制样、设计、信息服务等专业化共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技术共性服务平台;
②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围绕全社会各类创新活动提供创业服务、投融资服务、设计咨询等中介性科技服务,依托专职服务机构(或服务型企业)进行建设;
③公益研究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围绕科技惠民中的环境保护、生命健康与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科技服务领域,以公益性共享服务为主要特点建设公益研究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④申报单位应属于第三方服务型机构或服务型企业,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服务专业队伍;
⑤重大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平台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⑥重点支持与各类园区、基地、孵化器发展紧密结合的项目。已立项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不再重复支持。
(3)申报“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须符合领域代码2100支持方向,申报单位应为省市科技部门新一轮认定的省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主要建设单位,要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有大规模的产业基础,重点支持工厂化育苗技术、苗木品种园建设项目。
(4)“国际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重点指围绕南京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南京国际企业孵化器建设,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领和示范作用,提升承接国外研发项目能力及服务水平。重点支持经批准筹建的市级以上国际企业孵化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国际企业孵化器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基础条件、网络平台、服务平台、投融资等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增强其孵化能力,提高服务企业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水平。要求申报单位为经国家、省、市批准筹建的国际企业孵化器、获国家批准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5)“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工程”专项,支持以区(县)为单位,以全面提高本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的,探索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模式的项目。重点支持年内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区(县)。要求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已被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实验区目标和主题明确,问题凝练到位,未来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操作可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区域科技支撑条件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规划论证工作已经展开,区(县)科技局主观能动作用发挥出色。该专项须以区(县)政府为申报单位,已成立了由区(县)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领导小组,需提供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含初稿),有齐备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报告。
(6)“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拟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重大项目3项,一般项目2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专项拟安排项目不超过10项,重大项目3项,一般项目7项;“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专项拟安排项目2项,为重大项目;“国际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拟安排项目不超过4项,为一般项目;“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工程”专项拟安排项目不超过2项,为一般项目。
(四)科技惠民专项
1、现代农业技术和新农村建设专项
(1)申报“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须符合本指南领域代码2100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蔬菜、畜禽及水产新品种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要求申报单位能够结合项目,做好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及农民技术培训工作,带动农民增收。
(2)申报“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投入品开发与产业化”须符合领域代码2250、2290、2510支持方向;其中代码2290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平台建设类项目,代码2510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项目。
(3)“新农村科技示范行动”分为“产业化项目”、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技进社”项目、“科技示范村建设” 项目三小部分。
①“产业化项目”须符合领域代码2260、2270支持方向;
②“科技进社”须符合领域代码2410支持方向,申报对象为区县农业经济合作社,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以及科技人员长期互动交流项目;
③“科技示范村建设”须符合领域代码2410支持方向,申报对象为区县涉农社区、行政村,今年重点支持太阳能LED节能路灯在农村的应用建设,要求有配套经费;
④“科技进社”和“科技示范村建设”的申报原则上先由区县推荐,再按照要求筛选后产生,补助方式采取先考核后限额补助形式。
(4)申报“现代农业技术和新农村建设”专项,是根据全市统筹规划和布局需要,采取限额定向申报方式,由区县科技局推荐,经审核后确定;市属单位定向限额申报。
(5)“现代农业技术和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拟安排项目不超过40项。其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项目为重大项目,限项4项;“农产品深加工、农业投入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为重大项目,限项4项;“新农村科技示范行动”项目不超过32项,产业化重大项目限项2项,一般项目限项30项(科技进社10项,科技示范村建设20项)。
2、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专项
(1)申报“社会事业科技进步”专项计划的项目应属于社会事业科技发展领域重点技术方向的项目。本专项计划包括“生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公共安全技术”、“人口卫生与健康”三大重点方向。申报“生态环境资源与资源综合利用”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110、3120、3140、3150 的重点技术领域,申报“公共安全技术”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210、3220的重点技术领域,申报“人口卫生与健康”方向的项目应属于代码3310、3320、3330、3350、3360、3370的重点技术领域。
(2)“生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和“公共安全技术”重点支持成果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以在宁的具体实施应用地进行申报。代码3120的申报项目支持示范应用地在河西新城南部地区(指位于江山大街以南,西靠长江,南临秦淮河、东至南河,规划面积约15平方公里地区)的建筑。代码3150的申报项目以6个城区的社区为单位进行申报,优先支持集成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且管理模式创新、有具体考核指标、前期基础工作扎实的社区。
(3)代码3120、3140、3210、3220的项目优先支持承担单位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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