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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在宁院校、科研院所座谈会的通知

  2、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东南大学无线通信国家实验室等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的建设,通过规划、立项和土地、资金配套等要素支持,争取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南京,把南京建设成为国家基础科学与战略高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国内高水平的知识创新平台、国内外一流人才培养高地。
  3、建成十大国际水平的创新中心和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南京科技广场”,打造南京科教名城的展示中心、科技创新的服务中心、产学研结合的示范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的交流中心。依托东南大学建设“中国南京无线谷”,依托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建设“长三角药谷”,继续推进宁南科学城、仙林大学城及南京地区4个国家(省)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次创业”,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
  4、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南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政府补贴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开放技术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补助企业使用平台内设备仪器,实现科研装备、共性技术和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科技研发(设计)服务业。
  5、加强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南京科技发展与产业促进会的作用,强化在宁高校、科研机构与南京企业的创新互动。建立南京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南京都市圈内城市的科技发展协作机制,促进区域间人才等科技要素及其他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共同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及其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技合作机制,引进一批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机构。
  6、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发挥南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国亚太技术转移中心南京联络点)的作用,定期举办亚太国际水平的技术转移大型交流交易活动,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模式,建设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国际技术转移。支持在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科学组织、国际战略技术联盟、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专利合作。鼓励外资来宁设立研发机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设立研发机构。
  (二)创新企业技术开发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1、建立企业创新和管理机制。加大企业创新奖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的比例,大力提升大型企业集团自主创新能力。大中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达 100%;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发合作关系达 100%;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达100%。大中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额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总体平均占销售额6%以上。鼓励企业实施技术股权激励制度。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推进大集团的专业研究院(所)、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争取用 3~5 年时间培育 5 个千亿元、5个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和一批百亿元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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