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科技厅关于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

江苏省科技厅关于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
(苏科外[2009]363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与以色列政府签署的关于促进双方开展产业联合研发合作的协议,从今年开始,作为该合作协议的具体执行部门,我厅与以色列贸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已正式启动合作项目征集工作。今年上半年,双方计划主管部门联合征集了首批建立明确合作关系并签有合作协议的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目前双方已对征集的项目分别进行了专家评估,近期将进行联合会商,最终确定共同支持的首批项目,并将分别为江苏和以色列的合作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部分合作经费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双方企业实体间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展和合作意向的对接,双方决定共同征集第二轮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项目应符合省政府与以色列政府签署的产业研发合作协议要求,属于高科技企业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以高技术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而开展的联合研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移等合作项目。
  本次项目征集包括两类项目:一类是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双方合作主体明确、但仍正在进行商谈的项目;另一类是双方均有具体合作需求,希望通过双方计划主管部门帮助对接沟通,互为寻找对方合作伙伴的项目。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以联合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或引进以色列高技术在我省实现应用并产业化。
  3、项目创新水平高,有助于我省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本次合作项目的征集采取自主申报方式,主要征集合作项目信息和项目对接需求。双方已签有合作协议或有明确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附件1);我省企业需要寻找以方合作伙伴的项目,请填写《江苏企业对以色列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2)。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上查询和下载。
  2、我厅下属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以及以色列贸工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下属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中心(MATIMOP)将为双方企业在技术供需信息、技术和市场可行性分析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对接服务,帮助双方筛选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
  3、省科技厅将对本次联合征集的双边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评,确定参与明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项目的具体申报项目,届时将另行通知。明年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将不再另行组织江苏与以色列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4、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
  三、联系方式
  1、江苏方面项目协调人:
  (1)王世春 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负责项目申报及对接服务)
  电 话:025-85485960,传真:025-85413153
  Email:shichunw9127@163.com
  (2)郭红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负责合作项目政策咨询)
  电 话:025-57713559,传真:025-57714182
  Email:guoh_kj@js.gov.cn
  2、以色列方面项目协调人:
  Merav Tapiero女士 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中心(MATIMOP)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