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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的通知
(闽教高〔2009〕2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课堂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和《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59号),建立健全我省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促使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课堂教学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通过抽查,深入客观地了解各高校课堂教学的真实状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订改进和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督促和引导各高校切实重视、规范和改进课堂教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抽查范围

  全省普通本专科高校、独立学院。

  三、抽查内容

  课堂教学抽查主要是检查和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效果和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方面。

  四、抽查方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不定期深入全省高校随机抽查,按附表要求对抽查的每一堂课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同时,开展访谈或学生问卷调查等工作,形成对高校课堂教学情况的总体评价。

  五、抽查结果及处理

  1、我厅向各高校反馈抽查情况及专家评价意见,必要时将抽查结果在全省高校通报。

  2、抽查结果将作为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等项目建设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3、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高校,限期进行整改。

  4、对责令整改的高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复查,对课堂教学效果仍然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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