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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接受“专升本”教育后到基层工作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学校要抓紧时间,利用各种工作途径和宣传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有志到基层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踊跃报名。

  2. “专升本”考试时间为 2009年3月21、22日两天,考试科目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同。考试组织和录取办法根据《关于2009年选拔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 被录取的临床医学(定向)专业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需向县(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县(市)级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省卫生厅、人事厅可根据实际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剂),再持就业协议(一份)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
  1、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定向)招生应届生报名登记表
  2、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定向)招生往届生报名登记表
  3、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医学类招生应届考生补报临床医学(定向)志愿登记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表1:2009年福建省“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定向)招生应届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现学习专业

 

身份证号

 

现就读院校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录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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