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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扫盲教育工作的意见


  3、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扫盲教学研究。去年11月,我厅已将首批印刷的15万册《福建省扫盲课本》下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免费提供给各地开展扫盲教育。设区市教育局要跟踪、了解扫盲教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扫盲教材分发到乡村或街区的扫盲对象手上。今年我厅将制作省编扫盲教材的辅助教学光盘,免费赠送各地开展扫盲教育。各地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扫盲管理干部、教师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市、县(市、区)的教研室、进修学校要针对成年人学习的特点,进行扫盲课程和教学改革研究,提高扫盲教育的实效性。我厅将制定下发《福建省扫盲教育课程教学计划》,建立脱盲测试题库,为各地开展扫盲教学服务。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扫盲工作的开展。我省文盲呈现“三多一散”的特点(即农村文盲多、大龄文盲多、妇女文盲多,居住分散),各地要针对这些特点积极探索符合本地情况、有效的扫盲方式,选择若干个当地政府重视,组织、动员措施有力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作为扫盲工作的“突破口”。以注重教学效果为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扫盲教学。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宣传和推广扫盲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我厅将在全省确定一批扫盲“样本乡”或“样本村”作为试点,总结、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开展扫盲工作。

  5、杜绝新生文盲,做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各地要按照“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注意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控辍工作,杜绝新生文盲。对15-24岁有学习能力的文盲,要保证有一个、脱盲一个。对经过扫盲后的脱盲人员,要继续开展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扫盲后教育,使脱盲人员巩固所学会的文字,掌握1-2项职业技能,提高其基本的文化知识和生活能力。

  6、加强扫盲工作督导。省里已调整“对县督导”中的扫盲评估指标,加大了扫盲指标的权重,明确了扫盲的评估要素;适时开展扫盲工作专项督导,并进行通报。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年要对所辖县(市、区)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安排,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起步晚、工作力度弱的县(市、区)的督促与指导力度,在12月底前将全市扫盲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向我厅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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