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考试管理。试点高校要切实加强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禁止在学习中心外设置考点。考试期间,试点高校应派出监考或巡视教师到学习中心协助开展考试监督工作。我厅委托远教中心协助试点高校开展统一的考试巡视工作,以切实加强我省远程高等教育的考风考纪建设,坚决杜绝各类违纪现象。
六、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我厅制定的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文件精神,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服务与管理,要加强对试点高校学习中心负责人、网络教学系统维护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的业务培训,提高远程教育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七、规范学习中心审批工作。试点高校申请在我省新建学习中心,应在每年3月1日-15日期间将试点高校和拟设点单位的正式申请文件,双方的联合办学协议,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办学场所、教学服务设施、局域网上存储和共享教学信息的网络设备和条件的情况,多媒体硬件设备、远程教育教学软件配备情况,以及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材料报远教中心审核。我厅将根据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考察设点单位办学条件后作出审批意见。
八、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试点高校对学习中心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建立安全稳定责任制,并组织学习中心贯彻实施。学习中心应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管辖范围内的校舍建筑、实验实习场所、教学仪器设备等符合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应遵守国家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条例,派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及其它通信网络的信息安全,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和相关的系统软件,防止非法信息的传入和扩散,防止计算机病毒攻击等人为破坏。
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唐鲁榕,0591-87091223,yef@263.net。
福建省远程高等教育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邮编:350003)。联系人:梁晴,13960896069,liangq@fjrtvu.edu.cn。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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