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降水pH值年均值为4.80,比上年上升0.01,降水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60.4%,比上年下降4.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
年平均降尘量为4.85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3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电力行业污染整治方面。完成宝昌、钰湖电厂“油改气”管路铺设工程;完成妈湾电厂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每年将减排氮氧化物2000吨;完成南山热电注水降氮方案评估工作,注水降氮试验取得成功后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将在全市各燃油电厂推广。
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方面。基本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程改造;推广液化天燃气(LNG)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强化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对新车上牌严格执行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监管力度,全年路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21602辆,抽检公交车5949辆,专项治理客货运、环卫等行业车辆2652辆;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受理查处被举报黑烟车7921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施行第八、第九阶段限行措施;完成推广国Ⅳ车用燃油、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及实施在用车排气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
扬尘污染治理方面。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建筑施工工地3542项次,减少施工扬尘;改进道路清洁方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其它方面。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完成全市VOC排放现状调查,推进全市VOC污染源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典型排放源开展VOC专项监测和污染治理试点工作。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松子坑水库、梅林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和枫木浪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松子坑水库达到Ⅰ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罗田水库和松子坑水库水质有所改善,其他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Ⅳ、Ⅲ、Ⅱ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体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观澜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福田河等河流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大沙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凤塘河和沙湾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