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与落实特殊教育设点布局调整规划
各区县要根据市特教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对本地区特教事业发展作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的规划。要针对本地区实际,对学前特教、义务教育各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办学条件优化工作作出整体安排,需要作规划调整和设点布局调整的要及时作出安排。要将特殊教育布局调整与“校安工程”等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并纳入本地区年度学校建设的规划之中,组织基建、装备等各部门共同实施。
三、优化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
要根据本地区学龄前残疾儿童发生情况和幼儿园分布情况,采用举办专门的特教幼儿园、在幼儿园举办学前特教班等多种方式,在全区安排若干个学前特教点,招收智障、自闭症、脑瘫等残障儿童入园,并配备相应的活动与康复设施设备,满足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需求。
四、加强特教学校校舍设施建设
要根据中重度残疾、多重残疾、脑瘫等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与生活的实际需要,对特教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改建、扩建、迁建,为每所特教学校配置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五、开展特教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
要根据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育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为特教学校配置必备的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尤其要重视玩具、学具、教具的配置,并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
六、重视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建设
要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安排独立的场所,有可供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的设施设备(可与辅读学校、聋校兼用),有可供全区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家长培训、交流、研讨的场所,有可供教师、家长、学生使用的各种书籍、报刊、图文、音像资料等资源。
七、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
要根据本地区随班就读学生分布情况,为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配置资源教室,根据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课程实施的需要,配备丰富的教具、学具、以及其他学习材料,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与康复需求。
八、保障特殊教育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