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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提交程序的通知

  (六)议题申请事项涉及表彰奖励问题的,均应提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提交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八、议题完成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工作后,形成议题文件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报分管副市长同意后,由市政府秘书长汇总审核并通知市政府办公室收集议题及议题文件。
  九、所有议题均需提交议题文件。议题文件包括议题说明、议题主体和议题附件,由议题主办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印制。议题文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议题说明是议题的说明性文件,包括议题提出缘由、协调情况和意见的采纳情况;议题主要内容;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合理性和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
  (二)议题主体是提交会议研究的主要文件。如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市政府议案、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决定等。提交会议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应表达清晰,内容完整;决策问题和事项有多个方案的,应提出倾向性意见并阐明理由;决策问题和事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应说明历史情况,做好新旧衔接及后续处理工作;决策问题和事项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应充分考虑,统筹兼顾。
  (三)议题附件是议题主件的补充、佐证性文件,根据议题的性质和需要确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制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报告;2.公开征求企业和市民意见的情况说明;3.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有关部门意见;4.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5.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
  未经审定的材料不安排上会。
  十、议题确定后,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议题主办单位及时报送议题文件,按照审定意见和领导要求,确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列席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议题情况和市政府领导工作安排,提出常务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安排建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确定。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制发会议通知,并于会前一天将议题材料分送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附件: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签

申报议题

申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申报说明

分管秘书长意见

秘书长审签

分管副市长意见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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