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全面完成2010年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任务,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国家重点镇、GDP超过亿元的乡镇要建立配备消防车或具有灭火功能的多用途车辆的政府合同制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火灾扑救演练和业务考核评比活动。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围绕“四个基础”,对照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社区和乡镇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50%、80%、100%,村庄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30%、60%。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大完善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中博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1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七城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推动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能。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主题消防宣传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传媒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各县(区)、新区(开发区)要设立不少于3块显著的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2010年、2011年,各县区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人数分别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3%。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和中小学生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