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管机构的批复
(甬质政发〔2010〕127号)
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立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石浦分局的请示》(象质监〔2010〕18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年度实施方案》(甬党办发〔2010〕34号)的通知精神,着力推进卫星城市建设,积极配合象山县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同意在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石浦质监所的基础上,设立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石浦分局,分局为象山县质监局下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承担石浦区域的质量安全行政监管职能,全面履行石浦镇、鹤浦镇、高塘岛乡、晓塘乡、定塘镇、新桥镇等六个乡镇的质量安全行政监管职责。需增加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商象山县有关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