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进终身教育
30、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终身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指导督促,力争年底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政府成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有专人负责终身教育工作,促进终身教育工作向下延伸。办好“9?28终身教育活动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各地终身教育广泛开展。
31、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筹建“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网,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和“课程超市”,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学习需求服务。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面向全社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终身学习形式。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老年大学等系统的平台作用,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成人继续教育。推动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重点抓好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等。
32、不断深化社区教育活动。进一步培育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扩大省、设区市两级社区教育实验范围,发挥先行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点的试点工作。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教育活动。加强社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举办社区教育工作者骨干培训班,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区居民人才档案,扩大社区教育兼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33、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省级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确认一批省级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通过树立典型,带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乡镇)、学习型楼组、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为目标,稳步扎实推进农村学习型创建活动。
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新修订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活动,不断规范教师的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改革教师评价办法,建立教师教书育人评价体系。评选“福建省十佳教师”和百名“福建省优秀农村教师”、百名“福建省优秀中小学校长”,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修订《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工作意见》,加强特级教师管理工作。
35、扎实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市、县开展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工作,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试点工作,定期开展试点工作研讨和交流,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指导各市、县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会同编制部门研究制定先核增6500个编制的分解使用方案,指导有关市、县及时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研究制定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09年度农村任教紧缺师资招募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研究制定《福建省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指导各市、县开展新课程背景下农村教师专业素养培训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培训,省级培训农村教师2500名、农村校长250名。继续开展名师送培下乡活动,提升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