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争取培养5.2万名左右技能型紧缺人才。组建信息、旅游、物流等三大行业性职教集团。抓好一批高等职业教育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遴选确定100门省级高职精品课程、20个省级高职精品专业、40名省级高职教学名师、20个省级高职教学团队。以推进校企合作为重点,遴选10个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争取1所高职院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在紧缺人才培养领域中遴选12个左右教学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省级高职实训基地进行重点建设。着手制定2008-2012年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完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内涵建设。
24、组织实施高校科技创新与转化工程。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型省份与新农村建设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实施一批对海西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检查、评估工作,遴选建设一批适应海西产业发展新需求的创新平台。组织高校参加第七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力争在项目对接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和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设立产学研专项奖励资金,引导高校与企业开展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实现我省高等学校创新资源与海西建设需求的有效对接。
25、组织实施高校文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高校文化建设工程,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建设的需要,设立海西传统和特色文化研究等9大研究专项和一批重点课题,催生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海西文化研究精品成果;加强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提升原有基地的研究水平,启动新一轮富有海西特色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遴选建设工作。
26、调整优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组织开展2009年度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重点支持增设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专业;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专业改革工作,在具备条件的工学类、管理类专业推行专业大类招生、按需分流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把人才需求预测、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依据。
27、开展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制定项目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开展150个高校服务海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动建设工作上水平、出成果;配合教育部做好厦门大学“985工程”、“211工程”项目建设和福州大学“211工程”项目论证、立项和建设工作。
28、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组织制订和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若干意见》及《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和双学位实施办法》、《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开放实验室实施办法》、《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办法》、《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办法》,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推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办学的质量与效益。
29、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制订《福建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争取新增一批博硕点;稳定博士点规模,适度发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不断扩大培养规模和提高培养质量,争取新增5个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推行产学研结合,建立20个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使之成为我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基地和高层次急需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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