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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2、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开发特殊教育体育课程资源。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残疾学生开展有目的、有计划、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技能,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应避免“常人化”、“成人化”,积极开发符合不同残疾学生特点的课程资源,选择贴近残疾学生生活的体育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体育在身心补偿和康复过程中的作用,并与残疾学生的职业训练有机结合。

  3、确保残疾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不断丰富体育活动的内容。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统筹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鼓励残疾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体育锻炼的热潮。各特殊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和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残疾学生的课外生活。各设区市要定期召开特殊教育学生运动会。各特殊教育学校要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体育活动和竞赛,注重发展残疾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在全面提高残疾学生身体素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一批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

  5、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残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残疾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加强对体育教师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为残疾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

  1、加大体育经费投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经费的投入,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体育经费纳入预算,加强学校体育场地(馆)建设和设施器材配备,逐步改善学校体育物质条件,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以满足体育教学与开展课外活动的需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特殊教育体育事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体育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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