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巩固近年来禁烧工作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禁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从2009年全市禁烧工作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禁烧效果很好,但也有个别县(市、区)的禁烧工作仍有待加强。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仍存在一定不利因素,一是禁烧期间特别是六月份天气多变,极有可能出现高温大风天气,一旦出现火情难以控制;二是个别干部和群众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对禁烧工作重视不够。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借鉴吸取几年来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定不移地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今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以往秸秆禁烧的工作举措,分析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实现 “夏季秸秆禁烧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烧一棵树;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农业、环保的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方案,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疏堵结合,采取多种手段,拓展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各县(市、区)要召开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农户,使层层都有目标责任,人人都有工作任务。做到每个地块都有人负责,每个火堆都能被查到,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措施,责任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