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9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闽教职成〔2009〕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促进职业院校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经研究,定于4月份举办2009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4月9日-12日期间,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竞赛分别在泉州市有关中职学校、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
二、竞赛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等职业学校竞赛由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泉州市教育局和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人民政府承办,丰泽区教育局、石狮市教育局、晋江市教育局、南安市教育局、惠安县教育局、泉州市职教中心、相关中职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办。高等职业院校竞赛由省高职院校技能竞赛集训中心(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
2009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主要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下设中职竞赛执行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和高职竞赛执行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具体落实中职、高职竞赛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泉州市成立中职竞赛组织协调委员会(名单见附件4),负责中职竞赛的宣传、接待、交通、住宿、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分为中职学生组、中职教师组、高职学生组、高职教师组四个组别。中职学生组设11个类别38个竞赛项目,中职教师组设4个类别5个竞赛项目;高职学生组设4个类别4个竞赛项目,高职教师组设4个类别5个竞赛项目。具体竞赛项目、地点、协办单位和代表队参赛人数(组数)详见附件5。中职各类别竞赛规程见附件8,高职各类别竞赛规程见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