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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3.打牢社会消防力量基础。巩固发展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对已建成的公安合同制消防站,消防队员人数不足编制名额的,2010年内全部征招补充到位;今后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旧城改造区等区域新增建的消防站,凡没有现役编制的,均建成公安合同制消防站。加大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2010年全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16个,2012年,全市164个乡镇政府兼职消防队50%以上发展成为政府专职队。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巡防队伍建设达标数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和100%;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的办事处(社区)巡防队伍数量分别达到总数的20%、40%和50%。深化“保消合一”(保安、消防合一)工作机制,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全市消防控制室和属于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保安派驻率分别达到50%、70%和100%。社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发电厂、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等单位,必须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

  4.打牢公民消防素质基础。各级政府要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严格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监督管理职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期间义务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橱窗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010年,城市繁华街道、大型社区、大型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设置大型固定宣传橱窗,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提示标识牌覆盖率达到100%。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分别达到总数的30%、60%和100%。强化重点培训,2010年至2012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轮训率达到100%。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零距离宣传服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消防宣传车辆装备建设,2010年,全市所有消防站达到消防站开放标准;2012年,市消防教育馆要达到“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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