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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洛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为动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面筑牢全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消防形势的长治久安,为洛阳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史秉锐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康学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来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聪、市财政局副局长熊文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潘守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邢明典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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