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位居前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逐步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两免一补”,对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2)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参保率,逐年增加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财税扶持政策,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镇低保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落实好惠农政策。继续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5)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支持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6)落实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扶持循环经济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职工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廉洁从政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严肃工作纪律,恪守工作职责,形成纪律严明、廉洁勤政的良好风尚。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2)加强安全教育和预防,抓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
(3)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4)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筑牢安全的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
4.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行来访首问负责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5.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创新和丰富财政文化,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财政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和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7.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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