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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定1名领导直接负责,明确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五个一”试点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取得预期成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县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河源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制订周密详细、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切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实施“五个一”工程的资金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努力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办成事、办好事。

  (三)加强指导督查。市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在2010年6月底前召开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对各县区实施“五个一”试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实施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目的是通过集中财力、人力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单位,树立基层应急管理的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提升实施“五个一”工程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对好的经验要及时予以推广,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河源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工作标准(试行)
  2、河源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第一批单位名单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

  附件 1
河源市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工程工作标准(试行)

  一、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县区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配备的人员满足工作需要;各类必需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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