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检测设施要求。市场应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
14、公用设施要求。市场内必须统一设立营业执照悬挂栏、食品安全公示栏、宣传栏、公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监督电话。
15、环境卫生要求。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人进行保洁,市场开办者在场内配置有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乱涂写,保持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16、购物指引要求。市场内必须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市场内应设价格公布牌。
17、公厕设置要求。市场内或市场周边应设置公厕,但市场内公厕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
18、车辆停放要求。为方便群众购物和市场内经营户装卸商品,市场外应设置车辆停放点(以不阻碍市场通道和影响交通秩序为前提)。
三、市场升级改造时间安排及步骤
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在3年内完成,时间从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分三阶段逐步实施完成。
(一)第一阶段(2009年1-12月):升级改造7个农贸市场,完成升级改造目标的39%;包括3个一类市场和4个二类市场:中心市场、兴源市场、新江市场、公园市场、永和市场、朱门亭市场、卫星市场。
(二)第二阶段(2010年1-12月):升级改造5个农贸市场,完成升级改造目标的28%;包括5个二类市场:城南市场、新风市场、威尼斯市场、东埔市场、桥东市场。
(三)第三阶段(2011年1-12月):升级改造6个农贸市场,完成升级改造目标的33%;包括5个二类市场和1个三类市场:上角市场、火车站市场、文昌市场、金沟湾市场、龙苑市场、埔前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在市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各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一是市经贸局作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市规划建设局要配合经贸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等相关业务指导。三是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疏导经营点的管理工作。四是市城管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负责在市场附近设立疏导经营点,以方便居民临时购买农副产品和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并做好对疏导经营点的管理工作。五是市国资委负责国有市场的升级改造计划及资金预算,督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落实。六是市市场物管处负责国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的落实。七是市财政局负责制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资金的管理办法,安排和拨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的奖励资金工作。八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办理农贸市场用地手续,确保农贸市场的用地。九是市农业局和卫生防疫部门要配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做好配置市场检测室的指导工作。十是市公安消防局对市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配置等加强指导。十一是市公安局加强市场和疏导经营点治安工作,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二)积极引导,确保稳定。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理解和支持。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撤、并、转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严格禁止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要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