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车辆停放要求。为方便群众购物和市场内经营户装卸商品,市场外应设置车辆停放点(以不阻碍市场通道和影响交通秩序为前提)。
(二)二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
1、采光和空气质量要求。市场要有自然通风采光,并有明朗的灯光设施,在自然通风采光不足的应增设照明及通风设施。
2、消防要求。市场要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行人通道按消防标准设置,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供水、用电要求。供水、用电设施要完善,重点摊位应有独立的水电设施和统一的照明灯具。需要设置电插的摊档,线路应明铺,并做好防漏电、防人禽触电的措施。
4、排水、排污要求。市场内每行摊位前设置排水沟,下水通道要修复和清理垃圾,保持排水通畅。
5、地面建设要求。市场地面须铺设普通防滑砖,并向排水沟(两边)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市场内保持整洁卫生,无积水。
6、场内墙身建设要求。市场内墙身应重新刷墙,市场立柱四周可贴普通瓷砖,高度不低于1.8m。
7、摊档台建设要求。市场内设置的所有摊档台平面要整齐划一,可用不锈钢、釉面砖、抛光砖或水磨石铺设(肉档台面可用聚丙烯塑料板铺设)。摊档台立面贴普通瓷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挡水凸设施,高度不低于10cm,鱼、冰鲜、家禽档边缘加不低于20cm的挡水玻璃;肉档台面可加聚丙烯塑料板或原木板,但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和飘出台面。
8、摊档台面积要求。市场内摊位每档台面在1.5平方米以上。
9、烧腊档要求。烧腊档必须设置售卖间,配置有洗手、消毒设施,售卖间内设紫外线、防蝇和降温设施(保持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
10、熟食档要求。熟食售卖要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要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
11、半成品档要求。半成品(经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
12、经营布局要求。场内经营布局必须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距离不少于5m;烧腊及其他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相对集中,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m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禽畜。
13、检测设施要求。市场应设置食品安全检测室,室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加强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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